若报告主体在填报期内出现关停并转或不再符合碳交易门槛等重大变动,应通过所在市、县(市、区)发改部门核实后及时上报我委。
但还要进一步向纵深方向推进,切实把雾霾成因机理彻底搞清楚。当天会议部署对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治理开展集中攻关,以生态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今年财政预算已经做完了,那我们就从总理预备费中出这个钱!李克强说,我们常说钱要花到刀刃上,这件事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急切盼望解决的事之一,该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今年3月,李克强参加全国人大陕西代表团讨论时,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地球环境所所长周卫健向总理建议,应集中多学科科学家攻克中国北方雾霾的成因及应对。许多人都注意到,只要天气好,一些跳广场舞的地方就热闹欢腾;而遇到雾霾天,广场舞的声音立即就变小了。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一连引用了两个身边的事例说,雾霾的确已成为事关每个人的民生痛点。只有研究透了才能更有效地对症下药。一个多月后的4月2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开展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中科院、高校、农业、工信、气象、卫生等多部门和单位协作的集中攻关。
李克强说,雾霾治理不仅事关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更已成为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当务之急。李克强说,这些年我们持续不懈治理雾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卫生计生委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9.开展汾河、沁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涑水河等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各消减3%。(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在15个劣V类水质断面上游适当位置至少建设一处人工湿地,改善断面水质。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既有建筑应进行节水改造。
1.2017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行政村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开展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等六条河流的生态调水工作,建立生态调水会商机制。
1.2017年底前,太原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六)保障水环境安全。黄河流域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4.83%,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32.76%;海河流域5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6.86%,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7.84%。1.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2017年年度目标,建设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控制等措施。
(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2017年底,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名单见附件1)建设完成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7.各设区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2017年底,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作。1.开展企事业单位排水达标达量监督工作,强化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1.开展企事业单位排水达标达量监督工作,强化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7.各设区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
(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各消减3%。(省科技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组织保障(一)明确责任主体。
煤矿矿井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五)节约保护水资源。(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2017年底前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2%。(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参与)10.公开发布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建立信息反馈及定期修订完善机制,并加大入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2017年底前,入选技术示范推广率不低于60%。(省环保厅负责,省水利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配合)4.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季度动态更新后报省环保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2017年底前,11个设区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完成达标改造工作,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七)推进流域生态保护。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如下: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实现2017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制订本行动计划。1.2017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行政村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1.全面推进现有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所有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每季度末省环保厅汇总报环保部。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禁止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船舶投入使用。(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6.在省级政府或环保部门网站及主要媒体,每季度发布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及地市级排名情况;在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设区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11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以上,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2017年底前编制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煤炭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六)保障水环境安全。(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2017年底,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及本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2017年度任务和目标顺利完成实现。对报废矿井、钻井以及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
确定流域重点水环境风险源清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及保障机制。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大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力度,2017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必须用于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见附件2)的建设。(省经信委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2017年底前,24个重污染河段控制单元范围内的钢铁、焦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制药、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业按排放标准特别限值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按照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省落实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1.2017年底前,太原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
太原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各设区市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海事、港运、渔政渔港监督、环境保护、城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完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及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并发布。
已批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重点镇于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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